评分标准
时间: 2020-03-20 14: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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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项竞赛的成绩构成如下:
营销策划项目和销售实践创业项目单独设奖、评奖;评价总分均为100分。参赛团队任选营销策划项目或销售实践创业项目之一参赛,即具备参与“分项竞赛奖”评比资格。
营销策划项目评价坚持营销创新为导向、坚持侧重企业中期或长期市场战略和营销策略等内容策划的原则;以开展策划和文案撰写为主、以策划内容中行动执行为辅。其中,依据策划文案开展验证性的行动执行部分以可以适当证明或说明策划核心内容的可行性为度,并将行动结果定量化地补充表述在《营销策划文案》中。单独参加本项目的团队,分数由策划文案成绩和验证性行动成绩构成。
销售实践创业项目评价坚持营销结果为导向、坚持侧重企业短期目标客户开拓和促销策略等具体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原则;评奖对象为指导的各种产品销售金额,根据地区或全国范围各参赛团队的产品销售金额进行排序结果,评定出地区或全国范围各参赛团队营销实践项目的奖项;鼓励团队撰写销售总结。
详细的项目评分标准和细则参见大赛官网。
2、全程竞赛的成绩构成如下:
每个参赛团队参加项目(营销策划项目和销售实践创业项目)的分数按照一定权重加权求和后,即得出该参赛团队的综合得分,依据各参赛团队复赛、全国总决赛的综合得分确定获奖团队。
比赛阶段 | 比赛项目 | 各项目在 “综合得分”中所占权重(总分100%) |
参赛团队复赛成绩构成 | 营销策划项目 | 40% (策划文案占100%) |
销售实践创业项目 | 30% | |
答辩 | 30% |
详细的项目评分标准和细则参见大赛官网。